土壤地下水污染風險是指,接觸污染造成對人體健康和生态環境有害影響的概率。風險評估是,描述可能存在于環境中的化學污染物對人體和生态健康風險的性質和大小。風險評估需要建立一個非常強的認知基礎上,包括但不限于:
1)污染性質、程度和範圍的可靠、完整數據;
2)遷移轉化過程;
3)人體和生态接觸污染物的頻率和大小;
4)化學物質的固有毒性;
風險評估最簡單的方式是,比較實際接觸濃度同篩選值或土壤修複标準。後者是建立在可接受風險或者危害水平的基礎之上。但是,在制定後者這樣的标準時,許多國家和地區都進行了諸多相關研究、分析、讨論、辯論,甚至争論。
相比之下,“采用風險評估計算每一個地塊的修複目标值”在理論上更具合理性。然而,在實踐中,多數國家和地區更青睐簡單比較的風險評估。同樣,我國也有超過70%的污染場地并未采用“一土一标”作為最終的修複目标值。
究其原因,通俗地講,“一土一标”過于複雜,很難判斷和驗證其中公式和數據的合理性和準确性。另外,我國出現的問題是,如果采用“一土一标”,會造成“過度修複”上述超過70%的場地;不同的是,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監管者很難批準一個不同于标準的修複目标值。
從專業的角度看,風險評估的不确定性通常高于調查和修複等其他階段。在現實中,由于關鍵數據的一部分或者多部分的不完整,使得風險評估計算不得不經常采用估算或者判斷,因此,所有風險評估都在某種程度上有不确定性。
一個好風險評估的關鍵是在計算中公平公開陳述不确定性和描述風險估計有多可靠或者不可靠。不确定性具體争議包括并不限于:
1)沒有完全掌握污染場地的情況
2)許多時候,必須采用文獻數值替代場地的實際數據
3)采用平均污染物濃度的95%置信上限
4)采用合理的最大污染接觸量
5)采用有多個不确定因素的毒性參數
6)采用的某些因素缺乏一緻性
7)确定什麼構成重大風險缺乏一緻性
8)定義“修複到什麼程度才算幹淨或者安全?”缺乏一緻性。